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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基本情况
2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
3、自行监测情况
4、台账管理执行情况
5、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
6、自行贮存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情况
7、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
8、结论
9、必要附图附件 (自行监测点位图、实际排放量计算说明、非正常工 况说明、监测报告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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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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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按照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(试行)》中“执行报告编制要求”的内容执行。
2、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;
3、执行报告应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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