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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(守法)报告


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
a)排污单位基本情况;b)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;c)自行监测执行情况;d)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;e)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;f)信息公开情况;g)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;h)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;i)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;j)结论;k)附图附件要求。 年报 1、生态环境部门临时要求企业上报的其他紧急信息,企业应配合完成。2、其他报告要求按照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。3、年报应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至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。
季度执行报告应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、合规判定分析、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状况说明等内容,以及各月度生产小时数、主要产品及其产量、主要燃料及其处理(消耗)量等信息。 季报 1、生态环境部门临时要求企业上报的其他紧急信息,企业应配合完成。2、其他报告要求按照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。3、年报应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至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。4、每季度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,于下一周期首月十五日前提交至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。5、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,该报告周期内可不上报季度执行报告,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季度执行报告。